時間:114年4月17日(星期四)晚上6時55分
地點:本會會館
出席:曾怡靜、陳琪苗、伍安泰、康文彬、李政儒、趙培皓、吳玉英、劉芝光、許哲嘉、温菀婷、黃信豪、謝育錚、蔡宜均、王盛鐸、林媗琪、葉進祥。
列席:李汶宜、楊汶斌、洪懷舒
主席:曾理事長 怡靜 記錄:洪懷舒
壹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到20人,實到16人。
貳、主席宣布開會
參、通過本次會議議程
肆、確認上次會議紀錄【參見第356期台南律師通訊】
伍、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
一、案由:全律會轉發「精神健康知能-新精神衛生法」研習請推薦1位參加案。
執行報告:已於114年3月20日MAIL回覆全律會。
二、案由:推薦臺南市政府工務局「臺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」委員案。
執行報告:已於114年3月24日南律靜字第114074號函覆。
三、案由:本會114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審核案。
執行報告:於114年4月26日第36屆第2次會員大會提案議決。
陸、報告事項:
一、主席報告:
本會於114年3月29日辦理文康活動-屏東文青一日遊、114年4月7日辦理新進律師午餐會,活動圓滿成功,感謝文康主委菀婷律師籌畫。
二、監事會報告(謝育錚常務監事代理報告):
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。
三、各委員會報告:
(一)秘書處(楊汶斌秘書長報告)
1.114年3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4人。一般會員:李青龍(逝世);特別會員:吳政勲、陳者翰(以上月費均繳清);陳崇善(尚欠2個月)。
2.截至114年3月底會員總數722人(一般會員495人、特別會員227人)。
3.截至114年3月底跨區執業人數133人(3月跨區15人、停跨11人)。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。
4.4月10日召開114年第4次秘書處會議。
柒、討論事項:
一、案由:114年3-4月加入本會會員沈柏亘、黃姝嫚、魏惠沁、劉乙錡、林瑞東等5位律師,請追認。
決議:同意追認入會。
二、案由:本會114年3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三、案由:司法院所屬高等法院及其分院、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訴訟庭、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庭長及一審法院庭長(含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)之遴任(選)推薦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四、案由:民眾E君申訴本會一般會員F律師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五、案由:113年度司法官評鑑報告書是否送院檢首長,請討論。
決議:以密件函送院檢首長。
六、案由:114年度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與轄區律師座談會提案,請審議。
決議:共有六個提案,照案通過。
七、案由:本會第78屆律師節慶祝活動暨第51屆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週年慶聯合活動籌備案,請討論。
決議:1.訂於114年8月30日(六)中午舉辦本會第78屆律師節慶祝活動。
2.本會會員出席者致贈出席禮,可攜眷一名免費參加,第二位以上自費。
3.授權秘書長成立籌備小組籌辦相關事宜,再提送理監事聯席會報告。
捌、散會(20:13)
